西游記的附錄《陳光蕊赴任逢災(zāi)江流僧復(fù)仇報本》這一章主要介紹了唐三藏的身世。
初讀這一章時,總是有很多疑問。
丞相的女兒為什么要拋繡球選婿?
溫嬌和賊人劉洪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為何沒有手刃仇人?
劉洪假冒狀元上任為何沒有被識破?
十八年間丞相一家竟然對自己女兒女婿的事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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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在網(wǎng)上看到過有不同角度的解讀,最離譜的竟然說溫嬌和劉洪早有私情,唐三藏是劉洪的兒子。
當(dāng)然從某種角度去看,這個說法可以解釋很多疑問。但是在看過很多次原文后,對這個看法是非常反感的。
丞相女兒拋繡球選夫婿是說得通的,因為唐朝長安是在陜西境內(nèi),屬于北方。北方人自古就熱情大方,習(xí)俗也有不同,有拋繡球選夫婿的基礎(chǔ)。
那天丞相女兒拋繡球的日子正好是狀元游街的時候,這個時間也不是巧合,丞相女兒選當(dāng)今狀元郎是再匹配不過的事情了。這也符合了古代讀書人對金榜題名和洞房花燭的憧憬。
在西游記原文中,拋繡球選老公不單單是陳光蕊這一次,后面第九十三回中也有天竺國公主拋繡球撞天婚招駙馬的事。
所以公主也好,丞相女兒也好,是可以拋繡球選婿的,只是這種擇偶的做法比較少見。
至于溫嬌跟賊子劉洪生活十八年而沒有尋機會殺了他,除了原文中提到,“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quán)且勉強相從?!?p> 溫嬌因為有了身孕,為了腹中胎兒著想,只能忍辱偷生暫且從了劉洪。
待溫嬌生下唐僧后,又有南極星君告訴她,讓她忍辱負重,總有夫妻相見,大仇得報,家人團聚的一天的。
想必在這十八年期間溫嬌是有想過自殺和復(fù)仇的,沒有自殺是因為心中那個家人團聚的信念支撐著她;沒有復(fù)仇,除了她是一個弱女子外,劉洪其實對她提防加軟禁也是主要原因。
至于劉洪頂替陳光蕊而沒有被發(fā)現(xiàn),除了古代通訊不發(fā)達之外,和地方官員尸位素餐,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的心態(tài)也不無關(guān)系。像《讓子彈飛》里面的鵝城縣長也是假冒的,沒被認出來一樣。地方官員只認委任狀,不認人的。何況現(xiàn)今通訊發(fā)達的年代,也經(jīng)常爆出騙子冒充軍人,官員,富商招搖撞騙的事,在古代這樣的事也就不足為奇了。
十八年為何丞相女兒沒有給自己父親--當(dāng)朝丞相傳遞出任何信息?
一是殷小姐雖然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但估計也就只能在周邊活動,而且出門干什么都要提前請示一下劉洪。身邊一般也都安排監(jiān)視人員了。例如,殷小姐要去金山寺還愿時,劉洪還派了王左衙,李右衙跟在一起。所以偷偷送信,借機溜走,呼喊求救等等都是不可能的。
殷小姐在解救前兩次見玄奘時,都是支開了其他人后才敢跟玄奘相認,而且還是第二次確認玄奘是自己兒子后才讓玄奘去丞相府搬救兵。由此可見,殷小姐是多么小心謹慎,多么孤立無助!
二是對于古代人來講,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只要女兒沒被婆家休妻送回來,也就萬事大吉了??赡軓呐畠杭蕹鋈サ哪且豢?,已經(jīng)做好了失去這個女兒的準備。
在封建社會,女子社會地位地下,女子的一生很難掌控,特別是出家之后的,更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一說法。
所以殷丞相在這十八年不知女兒境況,在古代來講再正常不過了。
后來剿滅劉洪等人還是丞相從長安帶的六萬御林軍再加上江州同知,州判兩人的配合下在,在天還未明趁劉洪不備的情況下擒獲的。
雖然文中并沒有詳細說這個過程,但是從這一系列安排來看,朝廷要逮捕一名在地方經(jīng)營多年的一把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江州州主是集黨政軍民學(xué)所有大權(quán)于一身的職位,名副其實的土皇帝。
所以距離京市一千五百里之遙的江州在劉洪的多年經(jīng)營下,早已鐵桶一塊,要控制一個弱女子,是非常簡單的事情,而想要對付他卻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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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當(dāng)朝丞相的女兒,在嫁給當(dāng)朝狀元后,都還沒有度蜜月,就要隨丈夫南下赴任。
路上丈夫被害,自己被賊人霸占,為了腹中胎兒和與家人團聚的信念,忍辱負重的跟賊人生活了十八年。然而被解救之后,在與自己老公,兒子,與自己父親母親團聚之后,卻選擇了自殺!
這——難道不是一個極具諷刺的故事嗎?
水賊劉洪殘殺狀元,強占人妻,冒名頂替做官十八年卻安然無恙,最后還要朝廷派大軍南下才能伸張正義。
這——難道不是一個極具諷刺的故事嗎?
西游記本來就是一本諷刺性小說,這個故事更是對封建統(tǒng)治和封建禮教的無聲譴責(zé)。然而卻有很多嘩眾取寵的讀者,隨意曲解和顛覆作者要表達的意思。
這一章節(jié)自成一篇,其中很多事情與其他章節(jié)的敘事其實是有矛盾和出入的。但并不妨礙這一篇成為整個西游記故事里面最直接也是最真實揭露封建時期禮教吃人的事實。
殷小姐被解救到家人團聚期間,有兩次想自盡的。一次是丞相到江州抓了賊人劉洪后要見女兒,殷小姐羞于見自己父親,正要自縊被玄奘救下。第二次殷小姐在江邊祭奠丈夫時候,正準備投江自盡,又被玄奘拼命救住。
第三次殷小姐在全家團圓,合家歡之后選擇自盡,這一次卻如愿以償了。
這一章最后一句“后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玄奘自到金山寺中報答發(fā)明長老?!?p> 短短一句話,卻包含了太多內(nèi)容。
到底是什么原因讓一個能與惡人忍辱偷生生活十八年的女子,在面對家人后卻選擇結(jié)束自己的生命?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地,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オ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魯迅《狂人日記》
穆鳥老哥
周末了有時間寫一下自己淺顯的感悟了,馬上又是工作日了,要努力搬磚了,更新不方便。歡迎大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