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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他怎么又上熱搜了

第62章 你特么想把我也送進去?

見鬼!他怎么又上熱搜了 臨江聽雪 2040 2022-07-28 18:01:00

  其實在這個環(huán)節(jié),周泰自己也有問題。

  一方面,是他太相信方志學這個當事人了。

  另一方面。

  則是他對這個案件的案情了解的不夠透徹,很多關(guān)鍵性的信息和證據(jù)都沒有掌握。

  其實也沒辦法,作為最關(guān)鍵的當事人不配合,本身就對他了解案情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而且方志學已經(jīng)把之前的那些評論給刪除了,對周泰的自行調(diào)查了解,以及核實情況非常不利。

  至于警方的那則通告,的確是他的疏漏。

  他也不知道方志學還存在買網(wǎng)絡(luò)水軍煽動輿論的騷操作。

  當時這件事雖然在網(wǎng)絡(luò)上引起了一些討論,但等他正式接手這個案子的時候,已經(jīng)沒人關(guān)注這個了。

  可他又能怎么辦呢?

  他也是人,又不是什么信息全知者。

  從業(yè)這么多年,周泰第一次覺得自己這個律師當?shù)眠@么失敗。

  “審判長,因被告曾試圖收買、教唆他人犯罪,并且與本案有關(guān),我方要求傳喚一名證人。”

  “請證人出庭。”

  既然涉嫌到本案,法官和其他審判眼對視一眼,決定傳喚證人上庭。

  還來?

  本來已經(jīng)受到了打擊的周泰,聽到沈清還有后手,而且自己的當事人居然還涉嫌收買、唆使他人犯罪。

  這特么的很刑??!

  要真坐實了,加起來可能三年都不夠判?。?p>  關(guān)鍵這又是他沒有掌握的情況。

  周泰已經(jīng)絕望了。

  如果不是現(xiàn)在還在庭審過程中,他都想直接甩袖子走人了。

  而此時。

  方志學看到作為證人出現(xiàn)在這里的水榮,也是徹底慌了。

  他怎么也沒想到。

  這件事居然會被扒出來。

  他更想不到的是,當時他離開沒多久之后,水榮就自己找上葉向陽,把事情一五一十交代了。

  隨著沈清問詢結(jié)束之后,周泰也問了水榮幾個問題,搞清楚了這件事情。

  “被告,對于證人所言,你是否有異議?”

  “沒有!”

  面對法官的詢問,方志學并沒有選擇撒謊,而是老老實實承認了。

  本來他也想過,自己那天去找水榮,既沒有別的人看見,大概也沒有什么實質(zhì)性的證據(jù)在對方手上,直接否認的話,對方也未必能拿自己怎么樣,所以想要冒險一試。

  但想到前面幾次的反轉(zhuǎn),方志學心里也慌了。

  萬一再來一次反轉(zhuǎn),自己真的受不了了。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雖然屬雖然有過收買、唆使證人否認捐款事實,并以此來誹謗原告的行為,但證人既沒有接受收買,也沒有實施誹謗。也就是說,證人沒有實施犯罪,所以我方當事人應(yīng)屬于教唆未遂。

  按照刑罰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如果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p>  是的,即便是教唆未遂,也已經(jīng)構(gòu)成了犯罪。

  方志學同樣是教唆犯。

  教唆未遂并不能免除刑事處罰,只能從輕或者減輕。

  作為辯護律師,周泰能做的也只是這些了。

  “審判長,我方并非追究對方唆使他人犯罪,而是希望追加被告妨礙作證罪?!?p>  窩草!

  聽到沈清的話,周泰直接人傻了。

  大意了??!

  對方律師太狡詐!

  剛才沈清以方志學唆使犯罪的名義要求傳喚證人,結(jié)果反手一個妨礙作證罪,直接讓他之前的辯護變得毫無意義。

  關(guān)鍵是……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加一等啊!

  周泰慌了。

  居然被對方給反將了一軍。

  周泰遠遠沒有想到,這個看似十分簡單的案子,案情竟然會如此曲折復(fù)雜。

  誹謗、毀滅證據(jù)、買水軍煽動輿論、妨礙作證……

  委托自己的這位當事人,也算是奇葩了。

  “咚——”

  法官敲動法錘,宣布暫時休庭半個小時。

  休庭之后。

  隨著法官和審判員離開,被告席上的方志學連忙看向身旁的周泰,緊張地問道:“周律師,我現(xiàn)在這個情況,會判幾年?”

  “可能…三年以上?!?p>  周泰嘆了口氣。

  有點不忍心把這個事實告訴他。

  “你不是說我的情況,最高也就個三年,而且能爭取幫我做到最低量刑,一年甚至幾個月嗎?”方志學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看著周泰。

  周泰無語。

  他說的是按照他之前了解的那些情況。

  可現(xiàn)在能一樣嗎?

  耐著性子把這些跟方志學解釋清楚,看著呆若木雞的這位委托人,周泰內(nèi)心深處涌現(xiàn)出一股深深的無力感。

  在得知妨礙作證罪情節(jié)嚴重的話,可能要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時候,方志學更是懵了。

  這特么比誹謗還判得更高。

  當時他找水榮,根本沒想到對方會出庭作證。

  問題是水榮也沒有按照他說的做。

  怎么就妨礙作證了呢?

  他不李姐!

  “周律師,你說……”

  糾結(jié)了片刻,方志學咬了咬牙,對著周泰問道:“我要是否認找過水榮,跟法官說沒有收買唆使他做那些事,是不是就不構(gòu)成那個妨礙作證罪?”

  “問題是你已經(jīng)承認了??!”

  周泰無奈。

  剛才法庭上,方志學已經(jīng)親口在法官面前承認了這個事實。

  “你要翻供?”

  忽然反應(yīng)過來的周泰愣住。

  方志學點了點頭,目光希冀地看著周泰這根救命稻草,語氣迫切地問道:“可以嗎?”

  他已經(jīng)后悔了。

  早知道剛才就不應(yīng)該承認這件事。

  細細回想一下。

  除了水榮這個證人之外,對方根本不可能掌握其他的證據(jù)。

  只要他咬死不承認。

  誰又能證明水榮說的就是真的?

  說不定自己還能反手告對方一個誹謗。

  面對方志學投來的真切目光,周泰徹底麻了。

  當庭翻供?

  而且還要作偽證?

  又特么的是很刑的操作??!

  周泰真的無法理解,方志學的腦袋里為什么會有那么多可刑的想法。

  更讓他崩潰的是……

  方志學自己想這樣做也就算了,為什么還要專門跑來問他的意見?

  是想把他這個辯護律師也給送進去?

臨江聽雪

ps:作者非法律相關(guān)人士,部分涉及到專業(yè)領(lǐng)域的劇情,稍感吃力,時時不敢輕易動筆。   每次寫的時候,作者都會去查閱一些相關(guān)資料,同時也會咨詢一下從事法律行業(yè)的朋友,不過因為作者的個人理解問題,或者劇情需要,可能會存在一些不嚴謹或者疏漏的地方,如果有的話,請指正,感謝!   另外,為了方便寫作,也是為了方便劇情發(fā)展,可能會有些一些地方和現(xiàn)實稍有出入,請多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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